本會第三期仲裁人訓練目前已報名截止,感謝各界先進們的參與。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第三期仲裁人訓練 報名簡章 一、依據: (一)仲裁法第八條第一項。 (二)仲裁人訓練及講習辦法第三、五、八、九條。 (三)本會「仲裁人登記審查辦法」暨「關於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技術暨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審查基準」。 二、目的: 為仲裁法所定得為仲裁人資格者提供訓練,經訓練合格者發給合格證書,以資申請仲裁人登記。 三、指導單位:法務部 四、報名資格: 具有各業專門知識或技術暨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得為仲裁人(仲裁法第六條參照),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請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本會報名參加訓練: (一)曾執行會計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公證人、技師或其他與商務有關之專門職業人員,且執業(服務)滿五年以上。 (二)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助理教授(教授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政府採購法、仲裁法、土地法及其相關法規)以上職務滿五年以上。 (三)凡於土地行政、土地測量、不動產登記、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紀、不動產建築、不動產營造等具有專門知識或技術之特殊領域,並在該特殊領域服務執業(服務)滿五年、十年或十五年以上。(詳審查基準) 五、師資: 由本會遴聘具有仲裁實務經驗之律師,暨不動產業界著名之專家、學者擔任。本次訓練師資預計有:杜俊謙律師、陳榮隆教授、蔡正廷律師、吳秀明教授、莊孟翰教授、孔繁琦律師、王進祥不動產估價師、林誠二教授、蘇錦江建築師(按照授課順序排列)等多位名師。本會得視狀況,依實際需要調整師資。 六、訓練科目:(詳如課程表) 七、訓練時數:3天(24小時)。 八、訓練日期: 民國106年7月28、29、30日。 九、訓練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3樓(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 十、訓練費用:新台幣八千元整(凡本會團體會員代表暨個人會員打九折優惠--於報名時務請註明以利憑辦)。 十一、訓練名額:90人以內。 十二、教學督導考核: 凡全程參加訓練並經測驗成績達70分以上者,由本會發給訓練合格證書。 十三、報名方式: 請自行下載或向本會秘書處索取報名單,填妥後連同報名資料,採親自或通信報名,俟本會仲裁人資格審查暨選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通知繳交或電匯報名費。 十四、報名期間: 自6月15日起至7月12日止,額滿即不受理。 十五、備註: (一)訓練合格證書僅做為申請登記本會仲裁人時,證明曾接受仲裁人訓練之用。 (二)於申請仲裁人登記前,請詳閱本會「仲裁人登記審查辦法」暨「關於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技術暨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審查基準」。(www.creaa-wks.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