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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將於106年11月13日舉辦座談會

本會謹訂於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本會太平洋商務中心11樓D會議室舉辦

【土地法第34條之2及第46條之2相關糾紛調處記錄附註增列:「或依仲裁法規定提付仲裁」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1條】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