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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議第21案決議通過,內容如下:建請本會各地方公會所屬會員將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爭議條款植入仲裁約定。
條文如擬「本契約如發生爭議,雙方為避免曠日廢時之訟累同意提交□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 仲裁協會,以仲裁解決」,請審議。決議:照案通過,請各地方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照辦。